6月1日,中央企业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在京召开。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(本部)等34家在京央企被授予“首都文明单位标兵”称号。
近年来,我院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、国资委文明办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推动两个文明协调发展。去年6月,我院启动了“首都文明单位标兵”的申报工作,历经申报自测、考评推荐、审核验收、社会公示、审批表彰等5个环节,在“创建工作扎实、道德风尚良好、管理科学规范、工作实绩显著、文化建设突出、社会责任落实”等6个方面的考评中,表现优异,最终获此殊荣。
首都文明单位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、工作实绩和社会贡献突出、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、在首都地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单位;是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的、反映单位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。此前,我院已连获2009年度、2011年度“首都文明单位”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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